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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号:JSA18017)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一期明月湖C#地块安置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8-01-31  /  浏览:2536 次  /  

       招标公告
    编号:JSA18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一期明月湖C#地块安置房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经慈发改审批〔2017〕5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新城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白沙路街道河角村,东起东三环路防护绿地,南至清水湾路,西起规划道路,北至中横线防护绿地。

      项目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2831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67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2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200平方米)。

      建安投资58289万元。

      3.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

      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工作。

      设计内容: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人防、总图专业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配套用房及公用部位装修设计、室外附属设计、景观设计、幕墙设计(若有)、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电梯相关参数等及其它本工程所需的所有专业设计。

      4、设计及服务周期

      (1)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建筑设计方案;

      (2)经发包人正式确认建筑设计方案后 45日历天内出具勘察任务书;

      (3)发包人正式确认建筑方案后 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4)初步设计批复下达后80 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5)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结算审定为止。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5.1、5.2的资质且满足5.3、5.4、5.5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5.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5.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5.3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须提供劳动合同及 2017 年11月至 2018 年1月份连续三个月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5.5浙江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备案证书》。

      5.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中用交易证登录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2018年 2月 7 日下午17时0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13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1 日下午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JSA18017 【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子 帐 号:39502001040033772000000005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人民币 13万元,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1 日24时前。

      9.其他说明

      9.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2本次设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3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投标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申请,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无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

      9.4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10.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新城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开发大道1488号(蓝海湾商务大厦三楼) 地 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毛工

      电 话:0574-63980166 电 话: 0574-63041902 63010961

      传 真: / 传 真: 0574-63010961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574-6303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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