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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腾出房子给儿子做婚房,但儿子婚后买新房不愿搬出,自己长租在外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1-07-27  /  浏览:518 次  /  
    来源:  解放日报 谢丽娜
     

      为给儿子小军腾出结婚用新房,张先生搬离自己的房子,在外面租房度日,然而儿子却赖在房中不愿搬离。日前,青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小军腾出父亲张先生的房屋。

      2003年,张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儿子小军突然提出要在该套住房内结婚办喜事,暂借此房做新房。如今,小军结婚一年有余,也于去年底另购置了一套房子。而张先生租借在外,多有不便,加上房租飞涨,心中难免着急。他几次要求儿子腾出该套房屋,还给自己居住,儿子却不肯搬走。无奈之下,张先生便将儿子告上法庭。

      不肯搬离的背后,却另有隐情。2003年,小军的母亲和张先生离婚,双方约定儿子小军由父亲抚养。当时,恰逢夫妻二人原居住的房屋拆迁将获得一套安置房。夫妻二人约定,这套安置房归儿子小军所有。而张先生竟瞒着小军将之出售,用出售所得买了这套新房。小军认为,父亲擅自处分了本应属于他的房子,这套新房理应归他所有。

      法院认为,这套新房是张先生在与前妻离婚后所购买,房屋权利人登记在张先生名下,故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张先生所有。现在张先生要求小军腾出这套新房,是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军理应予以腾退。至于小军所认为的该套房屋是张先生出售了原本应属于自己的安置房后,用所得的转让款所购,该套新房产权应属其所有的观点,法院认为,从产权证的登记来看,仅登记了张先生一人,即使小军所说属实,也并不等同于该套新房就自然而然归小军所有。张先生擅自转让安置房,侵犯小军权益这一行为,小军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另行解决。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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