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房产网
新浪房产讯 3月28日,宁波市政府正式公布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目标设定为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要低于2011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宁波预计今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即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10%以内。换言之,房价上涨的速度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这个标准看似很合理,如果细细算来,你会发现,你的收入与房价的距离会越来越远。
从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获悉,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宁波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6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另外有数据显示,2010年总体住宅成交均价为15331元/平方米。可以简单计算一下,宁波人均增长10%以后可以达到33182.6元,增长3016.6元。如果房价涨幅为9%,一年后房价为16710.79元/平方米,增长1379.79元/平。按照这两个个数据,一个100平米的房子,一年后就涨了137979元,房价上涨金额是人均收入上涨金额的近46倍。
由此看出,新建住宅的涨幅即时小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涨幅,但是,由于两者的基数相差巨大,最终实际人均收入上涨远远跟不上房价的上涨。如果除去生活正常开支,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要买套房子,恐怕几乎要花上大半辈子的时间。
实际上,房价调控参照是有国际标准的。联合国人居中心研究的结论是,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应该为3到6倍,即购房开支应该相当于每户居民3~6年的平均收入。根据2010年7月27日,由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2010年上半年浙江省房地产业发展报告》中的数据显示宁波房价收入比已达到14倍。也就是说宁波一户一家三口工薪家庭,不吃不喝需要14年才能买得起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
如果在宁波房价收入比高达14倍这样的基点之下,单独根据2011年的宁波市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幅度10%,来调整新建住房价格的上涨幅度,这种房价调控目标是否合理,还有待商榷。
东南商报资深房产记者蔡明东认为:“目前各地提出的房价控制目标事实上是一个很虚的目标,在整个房地产调控中,或许属于最没有实质意义的一条政策。”此外,知名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近日撰文说,目前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与其说是房价控制目标,不如说是鼓励房价上涨的政策。以房价上涨较快的2010年为例,当年房价最终涨幅为9.9%,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10%左右,意味着这些城市的房价在今年不仅不会合理回归,反而要比去年的涨幅更大。
最终,这样一个看似很明确的10%涨幅目标,会让许多期待房价能下降些的购房者大失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