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慈溪日报
为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增加农村经济活力,我市自去年开始推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后,目前已发放该种贷款1亿多元。其中办理该业务较多的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发放贷款7324万元,慈溪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贷款3220万元。
据慈溪农村合作银行的项经理介绍,该银行从去年就开始试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从当前实际放贷情况来看,以短期贷款为主,大多在6个月到1年之间。而贷款的额度最高可以达到所抵押住房价值的70%。而邮政银行的高经理告诉记者,该行所办理的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多为中长期贷款,一般在1-5年之间,贷款额度一般是所抵押住房价值的60%。据悉,农村住房抵押所获得的贷款一般需要用来进行生产性经营,并需要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目前还未发生农村居民因无法暂时还贷导致住房被处置的情况。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观念的转变,农民开办工厂、开商店等逐渐增多,融资困难也成为许多农民所面临的关键问题。根据这种情况,我市于去年6月份出台《慈溪市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慈政办发〔2009〕108号),正式规定了在我市范围内拥有依法取得权属证书的农村住房(包括集体土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国有划拨土地的住房)的农村居民,可以以农村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但贷款用途只限于农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购置农民集中居住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