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物价部门将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商品住房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整治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
据了解,整治活动将采取提醒告诫、立案查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等方式。浙江省物价局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将重点查处经营者在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
特别是对于商品房明码标价,《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在销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那明码标价如何实现呢?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举例子说,比如某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证时,就要向物价部门申报商品房的单价和整套房子的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