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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必须在拍地后30天内交清所有款项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0-03-30  /  浏览:1467 次  /  

     

    来源: 宁波晚报

     

      上海市有关部门近日正在酝酿新的土地出让规定,该规定将进一步缩短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付款期限,提高监管级别。按照新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拍地后30天内交清所有款项。

      “该举措出台后,地王就没那么容易产生了。”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指出,土地出让款30日付清不但会对平抑土地价格有一定作用,也意味着开发商囤地的成本将大大增加。

      根据上海土地新措施,开发商在土地合同签订后10天内需支付20%的土地出让金,在30天内全额付清全部土地款。同时,此前缴纳的20%保证金并不能抵用土地款。

      这项新规定意味着,开发商必须在拿地前就得准备土地挂牌起价的40%的钱。而且,土地融资周期的缩短,使开发商炒地的空间几乎被完全压缩掉。业内人士指出,以前开发商可以在拍得土地后,在市场上进行土地融资,然后再将土地抵押给银行做开发贷款。

      不过,这项严厉的政策能否出台,势必还会经过一番博弈。

      一位上海市决策咨询专家透露,目前上海发改委和国土规划部门对这个方案的争议仍然比较大。

      “30天付清土地款这一条恐怕不一定能通过,这个数字有可能会延长。如果30天付清土地款,开发商拿地的行为要大受限制,似乎也过于严厉了,再说执行起来恐怕也有难度。要知道今年地方政府执行中央4万亿的投资计划还需要大量资金,但地方政府融资仍然是个不小的问题,应该说土地出让金对于政府财政收入的贡献是很大的。”这位政府决策咨询专家说。

      上海久银投资市场部经理赵豫川认为,拿地开发商减少后,不但土地出让的价格会受到影响,而且出让幅数也会降低。这样,政府通过卖地的收入也减少了。

      “土地价格的走势就是商品房市场的预期。如果土地市场萎缩,商品房市场也可能会相应下降。”尹伯成认为,正是出于土地收入可能会减少的忧虑,使得政府部门对该政策的出台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上海望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季宝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项新政肯定会把很多中小开发商挡在土地市场外面,但是对央企有没有作用,要看是否有更具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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